
1998年,我们的项目“常压等离子表面复合处理设备与应用研究”荣获学校历史上的首个国家发明奖。但是排在获奖人员名单第一位的并不是我,第一位是徐克宝,第二位是尹华跃,我(徐庆莘)排在第叁位。为什么出现这样的排序?这个过程比较复杂。
山东省上报国家发明奖的依据是,1997年“高能粒子加热设备的研制及强韧化热处理工艺的研究”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,其获奖的名单排序是:徐庆莘、徐克宝、尹华跃、孙宏飞、杨光达、霍万库……共 11位。但是,我在上报国家发明奖时将排序改为徐克宝、尹华跃、徐庆莘、崔洪芝、孙宏飞……山东省科技厅看到后明确指出:按照国家规定,课题组人员排序更改,国家科委将不予受理,或者在形式审查阶段就会予以否定,为了不浪费山东省上报国家科委的名额,你们的上报材料必须撤回。
山东省科技厅对确定申报科技部发明奖项目有最后决定权,项目上报与否基本不会再通知原申报单位。由于自从我们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到山东省科技厅后,几乎天天紧盯着上报国家科技部的有关信息,因此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我们申报的项目有可能不予上报的情况。
我感到事情的严重性,由于曾协助过山东省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评审,与山东省科技厅有关领导有着十几年的交往,于是就向他们解释:我快退休了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、已经被评为山东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,什么荣誉都有了,应该培养年轻人;他们几位又都是我的学生,而且都是课题组最主要的研究成员,希望能够理解我的做法。经反复向省科技厅各级领导解释和表明我的想法(最后找到了厅长),省科技厅总算原则上同意了我的意见,暂时不把我们学校的项目撤下,但要求必须签署一份“一等奖原课题组成员签字、有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保证书”,而后山东省科技厅才能签署意见上报。回到学校我立即进行这一系列的工作,按时将“一等奖原课题组成员签字、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保证书”交到山东省科技厅,总算保住了上报的资格。
山东省科技厅报送“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(申报材料)”时连同山东省科技厅签署意见的“保证书”上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。于是,最终的国家发明奖获奖人员排序成为:徐克宝、尹华跃、徐庆莘、崔洪芝、孙宏飞、赵永瑞、杨光达、霍万库……
为什么要费尽周折这样做呢?我当时觉得,培养年轻教师是自己的责任,在重要项目上给予他们出彩的机会,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发展、更快地成长。至于我自己,排到第几位就无所谓了。面对这样的成绩,作为曾经在这个领域奋斗过、开启了学校材料科学领域科研工作的成员,我感到非常欣慰。
选自《sm脚奴调教故事②》(2018年12月出版)(讲述:徐庆莘&苍产蝉辫;整理:孙国强)